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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鑫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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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内江鑫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招聘部分派遣工作人员到内江市市中区审计局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职位

本次计划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3 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规、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本人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在各类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截止时间。

除本公告已明确的时间外,报考人员其他报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于报名第一日。

四、信息发布及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内江人才网”统一发布,网址:https://www.njrc168.com/。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 2023年8月 4 日(下午17:00截止)。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资料发至邮箱1532909586@qq.com,邮件标题请填写“姓名+报名职位”(不进行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三)网上报名流程

1.选择职位。应聘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应聘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上传照片。应聘者在填写《内江鑫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2)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应聘者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照片规格为jpg格式1寸彩色照片2张。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合、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面试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由内江鑫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考聘公告的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简历筛选情况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人员数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

(二)拟进入初试的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内江市市中区东坝街144号审计局四楼(左侧)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初试完成后,根据招录岗位及名额,按照初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人选,复试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复试完成后,根据招录岗位及名额,按照复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评定结果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公司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内江鑫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内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内江鑫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试用期

(一)聘用

面试、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与内江鑫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合同。

(二)试用期

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入职,其试用期计入入职时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

派遣人员试用期内工资按相应标准发放,并按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九、联系方式

(一)内江鑫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109024093

(二)内江市市中区审计局

联系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0832-6100932

十、其他

本招聘工作由内江鑫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 内江鑫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内江鑫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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